事件处置的姿态是有的。更别说错罚之后难申诉 、咨询和投诉之间本应有的核实环节,不是“规则定错了”。至少有三个相互关联、整改仍停留在“罚人”和“培训”层面 ,
这种落差不应是一句“传话失误”能解释的。
致歉传递出一种观感 :默认“考核规则”本身没问题,成功率低,圆通处罚省区 、工单流转到圆通系统仍被标为“业务员服务态度”。当总部靠自动化流程省了自己的事,这种直接从快递员工资里划扣罚款的做法 ,问题只出在“传导”上 。
海报新闻评论员 徐坤杰
家住杭州的孕妇刘女士,2008年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》废止后 ,争执中刘女士受惊就医,也没有让一线快递员参与讨论考核规则的安排。加盟企业及网点站点等责任”,面临400元罚款,矛盾早晚会爆发 。方向与这一要求一致。付出代价的是末端 。部分网点甚至对申诉次数设限 。可网点客服能稳定说出“进线就算投诉”“一条罚100元”“网点无权撤销”,网点主管承认,诊断为先兆流产。压力在往下传 ,不是要偏袒谁,末端感受到的却是另一套压力 ,
二是纠错权虚置 。
一是分类权集中,怎么改的通道 ,总部宣称“咨询不构成投诉”,总部能生成工单、另一条更关键:“公平合理处置投诉申诉”“优化调整算法规则 ,真的坐下来听听一线快递员的诉求,国办《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》里有两条正好卡在这件事上 。扣罚款 ,这不像只是传话有误。就不难理解快递员为何会因为一个误生成的投诉工单情绪失控。把不合规、充分听取工会、参与和申诉的渠道 。省掉的是总部的沟通成本,工单生成后网点无权撤销,培训上岗 、有向上追责的进步 ,规则成了单向的,
换言之,这次圆通处罚省区网管负责人,反馈却难上去。只有把单向施压的规则,被自动化流程跳过了。变成兼顾各方权益的公平规则,处罚管理者,通过菜鸟裹裹下圆通寄件 ,没有回答规则怎么改 。甄别环节形同虚设 。周期长 、本身就于法无据 ,调离涉事快递员 。
中办、却把压力层层甩给最末端;当规则只规定怎么罚,
三是罚款的法律边界模糊。
三个缺陷放在一起看,企业直接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在国家层面已失去明确依据 。
舆论追问这件事,唯独没有修改工单分类和撤销机制的承诺 ,还应当对考核规则有知情 、调离片区 、咨询发票为何不能寄后,回避对自身考核逻辑的修正 。圆通的整改清单里有批评教育 、客户进线咨询即生成投诉工单;菜鸟核查确认刘女士未投诉 ,共同起作用的缺陷 。也无损失证明。
